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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

摘要

 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督促程序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案件。金钱是指货币,有价证券是指设立并证明持券人有权取得一定财产权利的书面凭证,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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