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 Supply System,中国曾经实行过的对革命工作人员按照其工作和生活的基本需要,供给生活必需品的一种
分配制度。革命根据地和新中国成立初期对革命干部和军人实行供给制。供给范围包括:个人的衣、食、住、行、学习等方面的必需用品和一些零用
津贴,以及子女的生活费、保育费等。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对不同对象的供给待遇
标准有所不同。供给制不同于
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而是在特定历史
条件下、适应艰苦生活环境的一种平均分配制度。它对于保持革命队伍的艰苦朴素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保证革命
战争和建设的胜利,起了积极作用。1954年6月起实行包干制,按工作人员职务高低,将供给制的津贴、服装、伙食三项合并为包干费,发给个人一定数量的实物和
货币由其自行处理。按照《
国务院关于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部实行
工资制和改行货币工资制的命令》(1955年8月发布),从1955年7月起,取消供给制和包干制,全部实行工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