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g Gong Shu Pan Qing Ming Ji,书名。是有关
诉讼判决书和宣府公文的分类汇编,著者不详。现存宋残本仅有“户婚门"一门,为南宋
朱熹、真德秀、吴潜、徐清叟、蔡抗、王伯大等人居官断案时所作判词的辑录。后来的明刻本又增益了元代人的判词。1987 年中华书局以明刻本为底本,以宋残本为补充出版其点校本,共四十卷。其中,第一、二卷为“官吏门",含申儆、申牒、奖拂、儆饬、禁戢、澄汰、周给、顶冒、鬻爵、借补、权摄、受赃、对移、昭雪等十四类,计六十四条;第三卷中,“赋役门"含财赋、税赋、催科、受纳、纲运、差役、限田等七类,计二十八条,“文事门"含学校、书院、祠堂、科举四类,计八条;第四至九卷为“户婚门",包括争业上、争业下、赎屋、抵当、争田业、争屋业、赁屋、争山、争界至、立继、归宗、检校、孤幼、孤寡、女受分、遗腹、义子、户绝、分析、女承分、
遗嘱、别宅子、
违法交易、取赎、坟墓、墓木、库本钱、争财、婚嫁、
离婚、接脚夫、雇赁等三十二类,计一百八十七条;第十卷为“人伦门",含父子、母子、兄弟、夫妇、孝、
不孝、乱伦、叔侄、宗族、乡里等十类,计四十三条;第十一卷为“人品门",含宗室、士人、僧道、牙侩、公吏、军兵、厢巡等七类,计四十四条;第十二至十四卷为“惩恶门",含奸秽、诱略、豪横、把持、哗徒、告讦、妄诉、拒追、诬赖、奸恶、假伪、斗殴、赌博、宰牛、妖教、淫祠、淫祀、诳惑、巫觋、贩生口、匿名书、兢渡、霸渡等二十三类,计一百零一条。另外,卷后另有附录七则。因其记述详备,本书是研究宋、元
法制的重要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