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x Weber ,1864—1920,德国社会学家,经济学家,政治学家。
出生在德国图林根的埃尔富特市,曾先后任教于弗里堡大学、海德堡大学、慕尼黑大学。马克斯.韦伯的著作颇多,重要的论著有《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1904—1905年)、《儒教和道教》(1915年)、《宗教社会学》(1916—1917年)、《经济和社会》(1922年)等等,涉及范围相当广泛,对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哲学、历史学、宗教学、
法学等各个方面都有论述。在法学方面的主要贡献是,在其主要著作《经济与社会》中论述了
法律社会学,主要观点是:法律的发展和社会、政治、经济等各种因素密切联系;这种发展就是从法律的非
理性化向理性化发展,即从迷信启示来发现法律的形式逐步发展到最后由法律专家制定和
执行法律的理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