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un Tian Ze Shi,封建
正统法律思想家的
法律主张,是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统治者为政
立法应顺以天意,把法律附上神秘的色彩,有利于维护封建专制统治。该思想源于先秦阴阳家的
司法时令说,汉武帝时由
董仲舒加以综合,形成一套系统的神权法思想,并成为后世历代社会的立法、
司法的指导原则。“顺天”,即立法行刑必须合天意。天以阳为主,阴为辅,君主也应以德为主,体现仁慈之心,以映上苍好生之德;以刑为辅,体现权势威严,以应上天肃杀之气。天有四时,王表四政。四时变化有序,君王
法制也应有度,不可朝令夕改。“则时”,即庆赏行刑按自然四时变化而行。春夏为阳,万物生长,此时君主应效示上苍,施行庆赏。烈女孝子者,予以表扬,
司法部门停止拷问行刑,解除犯人桎梏。秋冬为阴,万物凋零。君主应顺肃杀之气,断狱行刑,
死刑者于孟冬十月予以处决。汉以后,春夏行赏,秋冬断刑成为定制。“顺天则时”思想尽管愚昧但顺应时代的需要,而且在君权至上的封建专制制度下,对于帝王任意的立法毁法,滥刑滥杀,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