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retional Admi?nistrative Act,
羁束行政行为的对称。指
法律规范仅对
行为目的、行为范围等作一原则性规定,而将行为的具体内容、
条件、
标准、幅度、方式等留给
行政机关自行选择、
决定而实施的
行政行为。由于
行政活动所涉及的社会情况纷繁复杂,
行政法律规范规定得再详细也无法穷尽,因此,行政机关必须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
自由裁量的
权力,才能有效地行使其
行政职能。行政机关是否采取行动和如何采取行动,均由主管机关或官员自己决定,
法律本身不予规定。
行政主体在实施自由裁量行为时,不能违反
授权法的目的和超越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范围。自由裁量行政行为虽然原则上不受
司法审查,但它仍必须从属于
法治原则,同样受
行政法的调整。该行为要遵守两条规则:一是不得超越自由裁量权的范围,二是在权限范围内必须处置适当、合理。这是对自由裁量行为的外部界定和内部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