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acteristic of Violation of Administrative Law,反映
行政违法特点的要素总和。指
行政违法行为与民事
违法、刑事违法和违纪
行为相区别的那些特征:(1)行政违法的主体是
行政主体或
行政相对人。
国家机关、
社会组织、
公民、在中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和
外国人,只有当它们以“行政主体”或“行政相对人”的身份出现时,其行为才有可能构成行政违法。(2)行政违法是违反
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
法律保护的
行政关系的行为。这一特征使其与违纪行为、其他违法行为均有区别。(3)行政违法是尚未构成
犯罪的违法行为。(4)行政违法的
法律后果是承担
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