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大代表;
天津市南开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委员;
天津市南开区政府执法监督员;
天津市南开区
人民法院执法监督员;
天津市南开区党校客座教师;
天津市南开区妇联执委;
天津市刑事
辩护委员会委员;
天津市南开区
司法局“优秀个人”;
天津市南开区“优秀青年”;
天津市首届“最佳青年刑辩律师”。
王雪莉主任执业十三年,专业从事刑事辩护八年,个人独立承办
刑事案件三百余起,包括大量杀人、
走私、贪污、受贿、毒品等重大、疑难、复杂
案件,其中有六起案件二审“枪下留人”,有十二起案件
被告人被无罪释放或
撤销案件,有数十起案件
被告人被判处
缓刑或免予处罚,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2003年7月10日,《城市快报》刊登了记载王雪莉律师的文章——《女律师的辩护记录:枪口下救活三个
死刑犯》,同时《人生与伴侣》杂志对其进行了转载;2007年3月24日,《天津日报》头版刊登了王雪莉律师的专访文章——《社会
正义的支点——记王雪莉和她的刑辩律师梦》;2009年6月,《天津人大》首页刊登了王雪莉律师的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