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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据主义

摘要

Theory of Evidence,一种诉讼价值学说。这种学说认为,法庭的最后判决必须根据法庭已经正式采纳了的证据而作出;全力去搜集有利于己方的证据,并向法庭尽量提出并促使其采纳,是诉讼双方——刑事诉讼的检察官方面与被告辩护律师方面或者民事诉讼原告与被告——最重要的事情,也是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这种学说能够充分调动诉讼双方取证的积极性、减轻法官的工作负担,对于确保审判公正、提高诉讼效率,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由职权主义向证据主义转变是中国诉讼模式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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