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sular Provision,又称“
领事委任状”。指派遣国
证明派往国外的本国
领事馆馆长的领事资格和权限的文件。其形式由派遣国的
国内法和惯例以及与接受国订立的领事条约规定,任命书上通例载明馆长的全名、职类与等级,
领事区及领馆设置地点等。一个领事从接受国境内一个领馆被派任到另一个领馆,
领馆馆长等级提高,甚至变更领事区或领事馆所在地等,都需颁发新的任命书。发给领事任命书的机关由派遣国国内法和惯例
决定,可以是
国家元首,也可以是
政府首脑或
外交部长。领事任命书由派遣国经外交途径或其他适当途径转送给接受国政府。在接受国,具有任命书者并不一定具有领事身份和职权,该人须经接受国准许方可
执行职务。如接受国同意,派遣国也可向接受国致送载有与任命书同样内容的任命领事的通告,以代替领事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