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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产所有权

摘要

公产所有权:法国公产的基本制度,行政主体对供公众使用财产,不能作为所有权的标准行政主体不享有对公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只有保管的权利,后来一些学者认为,公产是为了公共利益而存在的财产,是一种集体财富,需要充分发挥集体财富的经济效益,否认行政主体对公产的所有权,不利于行政主体开发公共财产,但公产所有权有不同于民事所有权的特点,公产负有公共利益的使命,行政主体对公产所有权的行使,只在供公众使用或公务使用的范围内才存在,因此,公产所有权称之为“提供公共使用的所用权“行政主体对公产的利用、收益处分都必须符合财产的公共使用目的的限制。――――《法学大辞典》第一版,总主编,邹喻,顾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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