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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理赔

摘要

   保险理赔是指保险人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导致损失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赔偿处理的过程。

目录

保险理赔的概念编辑本段


  保险理赔是指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导致损失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赔偿处理的过程。

保险理赔的原则 编辑本段


  通过赔偿处理,可以发现防灾防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作为加强和改进防灾防损工作的依据。理赔工作的质量好坏还关系到保险公司的声誉,从而影响到展业。因此,理赔工作中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贯彻“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八字方针。其中,主动、迅速是指保险公司接到被保险人的报告后主动了解受灾受损情况,理赔工作人员及时赶赴现场查勘并迅速赔偿损失,热情为被保险人提供服务;准确、合理是指在理赔时要分清责任,准确定损,赔款合情合理。这就要求理赔工作人员保险专业知识丰富,对各类保险标的相当熟悉,以及掌握查明损失原因和估算损失的方法。

  (2)重合同、守信用。即保险人在处理赔案时,要严格遵守保险合同的条款,尊重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3)实事求是。这是保险理赔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与要求。这一原则要求理赔人员在分析案情、处理赔偿或给付案件时,一切从事实和证据出发,判断保险事故的原因和性质,不得主观臆断。经调查与审核,一旦确认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就应依照合同从实理赔。

保险理赔的程序编辑本段


  保险理赔的一般程序为:

  (1)出险通知。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要立即通过口头或函电方式通知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及时填写“出险登记簿”;

  (2)损失检验。

  保险公司接到损失通知后,应立即派员勘查现场,对受损标的进行检验,以便准确取得损失的原因、受损情况和受损程度等材料,从而判断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3)审核各项单证。

  包括:审查保险单的有效性;除保险单的有关单证需首先审查以外,对其他有关单证也必须予以审核。

  (4)核实损失原因。

  在损失检验和审核各项单证的基础上,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案情可考虑进一步核实原因,包括赴现场实地调查和函电了解,或向专家、检验部门复证。

  (5)核定损失程度和数额,赔付结案。

  当保险标的损失的原因肯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时,则要进一步核定损失程度,具体计算应赔数额,予以赔偿或给付。

理赔的方式编辑本段



  1.比例责任赔偿方式

  2.第一风险责任赔偿方式

  3.免责限度赔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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