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共有
准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
公民或
法人)共同享有
所有权以外的
财产权。一般地说,现代各国
物权法中关于共有的规定,是专门对所有权的共有
状态而言的。但在实际生活中,还存在着大量对所有权以外的
财产权,如两个以上的人共同拥有
他物权、
知识产权、
债权。因而各国
物权法除规定了共有制度之外,大都设有所有权以外的财
产权准共有的有关规定。
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在形成准共有时,究竟应当适用
按份共有还是
共同共有的规定,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数人基于某种共同关系而共有一财产权时,应准用共同共有的有关规定,其他则应准用按份共有的有关规定。
准共有的
标的只限于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
人身权(包括
人格权、
身份权)不可以
作为准共有的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