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第二审裁判的效力

  第二审裁判的效力

摘要

 第二审裁判的效力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第二审法院终审法院,第二审法院的裁判为终审裁判,其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不得对裁判再行上诉。第二审法院的裁判是对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此再行上诉。如果当事人认为第二审法院的裁判有错误,只能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法院申请再审
2.不得就同一诉讼标的,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但是,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除外。
3.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对于第二审法院具有给付内容的裁判,如果义务人拒不履行义务的,对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也可以视情况依职权采取强制措施,从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在第二审程序中对上诉案件的不同裁判下一篇第二审法院的审理期限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0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rexinren
rexinren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