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vil Service of State,指行使
行政权、进行
行政管理活动的
国家工作人员。其范围各国的规定不尽相同。在中国,国家
公务员指各级
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国家
公务员代表
行政机关,以行政机关的名义而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
行政行为,与其他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
公民发生关系,其
行为的结果和
责任均归属于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不具有一方
当事人的资格。但在
行政法制监督中,国家公务员
作为被监督的一方而成为这种监督关系的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内部,国家公务员也作为一方当事人而与行政机关发生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