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al Right of Author,指要求被承认是
作品的
作者的
权利,
著作人身权之一。中国
著作权法未规定作者
身份权,但在
署名权条款中含有该权利内容。
推定作者身份的一般原则是,在无相反
证明的情况下,在作品上署名的人应当
视为作者。在作者身份权发生争议时,是否直接参加创作作品则成为确认作者身份的实质性依据。作者身份权是因创作活动而产生的,又是为维持其他各项
著作权所必需的。从肯定方面说,不论作者的
财产权利如何,作者的身份权都始终是存在的。作者在其生前,有权主张其作品的创作者身份。在作者死后,其对某作品的身份权仍然受到保护和尊重。从否定方面说,作者有权禁止他人假冒其作者身份,
损害其作品声誉的
行为,并有权请求
法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对不法行为人追究
法律责任。作者在其作品
原作及其所有复制件上,在原作的
改编本、选集本、
翻译本及其他复制件上,都有权要求被承认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