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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产债权等质化

摘要

Equivalent Quality of Bankrupt Credit,又称“破产债权的算定”。在破产程序进行中,将各种破产债权依法定的标准统一计算为确定金额的债权。主要限于对附期限的破产债权、附条件的破产债权、非金钱的债权、金额和存续期间不确定的破产债权等定期金债权的算定。附期限的债权在破产宣告时未到期,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债权附有利息时,以债权原本额加上破产宣告日前的利息为破产债权额,债权不附利息时,由债权原本额扣除中间利息的余额为破产债权额。附条件的债权不论条件将来是否成就,若金额确定,则以其全额为破产债权额,若金额不确定,则以破产宣告时的估价额为破产债权额。债权的标的不是货币,或虽为货币但数额尚不确定或者为外国货币的,则以破产宣告时估价额为破产债权额。定期金债权若金额和存续期间已确定,则以各期定期金按霍夫曼式计算的分项债权额累加之和为破产债权额;若金额和存续期间均不确定或其中之一不确定,则以破产宣告时法院推定的金额和存续期间,依霍夫曼式计算的分项债权额累加之和为破产债权额。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1条仅规定了未到期债权的算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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