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intiff,
民事诉讼中的
原告。即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或者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而以自己的名义向
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引起
诉讼程序发生的人。在中国民事诉讼中,
公民、
法人和具有独立
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非法人组织都可以成为民事原告。原告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与
民事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在诉讼中与
被告处于相对的地位。虽然原告不一定就是实体权益的享有者,但其和被告一样都要受人
民法院裁判的拘束。如何正确确定民事
案件的原告,理论界存在不同观点。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的
司法解释,确立民事案件的原告须注意:以实体
法律关系为准;注意
实体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否依然存在,如果已经不复存在,实体
权利义务由谁承担;分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行为,还是个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