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vil Detention,
人民法院对妨害
民事诉讼情节严重的
当事人、其他
诉讼参与人以及案外人予以强行关押,在一定的
期限内限制其
人身自由的一种民事
诉讼强制措施。民事
拘留又称
司法拘留,根据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15天。适用民事
拘留的程序是:(1)
合议庭或独任
审判员提出意见,报
人民法院院长批准;(2)由人
民法院制作《拘留
决定书》,
司法警察将被拘留人送交当地
公安机关看管;(3)被拘留人对决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
法院申请
复议一次,上级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决定,但复议
期间不停止决定的
执行。在适用民事拘留的过程中,如果被拘留人不在本辖区,可以请求被拘留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认错悔改的,可以责令其具结悔过,提前解除拘留;遇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的,可以在拘留后立即报告院长补办批准手续。民事拘留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单独
使用,也可以和
罚款合并使用,但是对同一妨害民事
诉讼行为的人,拘留措施不得连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