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WIPO Arbitration and Mediation Center,成立于1994年,是世界
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下设的一个
行政管理单位(an administrative unit),设在瑞士日内瓦。该中心设立的基本宗旨是为私营性质的当事方在商业活动中发生的与
知识产权有关的纠纷的解决提供
仲裁与
调解服务。由该中心提供的纠纷解决程序是由跨国纠纷解决领域的专家设计建立的,对于解决高科技领域及娱乐业等涉及知识
产权的争议尤其有效,现已经成为其他一些纠纷解决程序借鉴的典范,属于在
司法程序之外可以寻求的变通争议解决程序。 该中心集中了来自世界各地的重要资源,建立了一整套用以解决与互联网及
电子商务有关之争议的易于操作的
法律机制。自1999年底开始运作的
域名争议解决服务已使该中心成为该领域争议解决的领导者。除此之外,该中心还就与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及互联网有关的问题向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及有关组织提供日常咨询服务,并与多种组织与机构合作,以建立适合于他们特殊要求的争议解决机制。该中心系国际商业
仲裁机构联合会(IFCAI)成员,在工作上受到由跨国争议解决领域内的专家组成的咨询委员会及WIPO仲裁理事会的支持。目前,该中心提供的争议解决程序包括以下四种:(1)调解,即以中间调解人的身份向
当事人提供协助式服务,促使当事人之间达成双方满意的争议解决办法。这是一种没有约束力的程序。(2)仲裁,即基于当事人的协议选择,由一个或者多个
仲裁员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争议作出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争议解决程序。(3)加速(或简易)仲裁,即缩短时间、降低费用的
仲裁程序。与一般的仲裁程序相比,加速
仲裁的特点包括:当事人的明确选择、一个独任仲裁、
听证时间不得超过3天、其他程序时间相应缩短等。(4)调解加仲裁,即先行调解,在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内调解不成时适用仲裁的争议解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