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域名程序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域名程序

摘要

WIPO Internet Domain Name Process,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应美国、澳大利亚等成员国的要求,为解决互联网域名系统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域名与商标的冲突问题而组织的全球性咨询与讨论程序。到目前为止,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已经发动了两次这样的程序。第一次域名程序自1998年7月开始,至1999年4月结束;第二次域名程序自2000年7月开始,目前正在进行之中。 鉴于互联网络域名问题已经引起全球公众的关注,并给互联网络的正常发展带来了许多不利影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自1996年底至1998年中已经就网络域名问题召集的一系列专家咨询会议的基础上,应美国政府1998年6月针对域名系统管理发布的“白皮书”的要求,于1998年7月推出了以地区咨询会议及网上征集意义和建议两项基本活动为基础的第一次域名程序。在9个多月的时间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在网上发布了3个征求意见稿(其中RFC—3是该程序的中期报告),组织了两期共17次地区性咨询会议,前后共收到书面的正式评论意见334份;来自73个国家的1,358人出席了地区性咨询会议;另有1,338个组织和个人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设立的专门网页上注册,成为相关讨论的电子邮件的接收者,其中420人通过电子邮件发表了评论意见。1999年4月30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通过互联网站正式发布了域名程序最终报告。第一次域名程序至此结束。第一次域名程序的最终报告正文共113页,分为352段,另有11个附件。此报告主要就四个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建议。这四个问题是:(1)注册阶段避免域名冲突的措施;(2)建立全球统一的域名纠纷解决机制;(3)著名与驰名商标的保护;(4)新的通用顶级域名的增加。 尽管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域名程序最终仅仅提出了一份没有任何约束力的“建议”,但毕竟为互联网络在全球开通以来始终困扰世人的域名问题提供了具有明确趋向性的意见。事实证明,互联网域名与地址管理机构(The Internet Corpu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简称ICANN)成立后一系列政策的出台都或多或少地受到了域名程序最终报告的影响;有关国家在制定或修改其法律过程中也充分考虑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域名程序最终报告提出的各项建议。 第一次域名程序结束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为其建立的专用网页及电子邮件系统依然存在,并且已经成为国际社会讨论域名问题的核心论坛。2000年7月开始的第二次域名程序是第一次域名程序的延续,是应澳大利亚、美国、欧盟等国家与地区于2000年6月28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交的倡议书(letter of request)的要求而发动的。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新闻稿的说明,本次国际咨询活动将就以下几个问题广泛征询意见,并在有关各方达成广泛共识的基础上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提交一份报告。澳大利亚等国的倡议书还要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制定一份用以避免和解决域名抢注问题的最佳做法清单,供各个国家或地区代码顶级域名注册管理机构采用。此次域名程序要讨论的问题包括:(1)个人姓名,但仅指那些因已具备显著性或已著名而可能成为抢注对象的个人姓名;(2)国际通用名称(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简称INNs),仅涉及为保护全球病人安全目的而作为公有财产世界卫生组织选定的,具有独特性与显著性药用物质的通用名称;(3)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指受《巴黎公约》及TRIPs协议保护而不能用作商标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名称;(4)地理标记、地理术语或产地标记,指的是那些与地方特产相联系的用语,仅允许特定地理区域内的生产者使用,以标明其产品产自该地;(5)商号,即在商标之外由企业基于其自身特点而选定的,用以同其他企业相区别的称谓。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下一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0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法帮网
法帮网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