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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协定联盟

摘要

简称“尼斯联盟”(Nice Union)。由《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协定》(又称《尼斯协定》)成员国组成,1957年6月15日在法国的尼斯市成立,现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凡《巴黎公约》成员国均可参加。中国于1994年8月9日加入该联盟。到2001年8月为止,该联盟已有66个成员国。该联盟为统一世界各国的商品和服务分类,把所有的商品分为34类,把所有的服务分为8类,共计42类,每一类分为若干组,按字母顺序排列编成一览表,共有约两万个条目,同组的商品可以称为“类似商品”。正式语言为英、法文,还备有荷兰、德国、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等几种文本,以方便国际贸易。该联盟规定,成员国可以将此分类法作为国内注册商标的主要分类法使用,亦可作为辅助分类法使用。尚未列入此分类法的商品或服务,在注册时可暂列在某个项下,作为“分项。此外,没有参加该协定的国家,亦可使用该商品与服务分类法。故除成员国外,还有30多个国家及《马德里协定》、《商标注册条约》、《班吉协定》、《欧洲共同体条约商标条例》等国际公约成员也采用了该联盟建立的分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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