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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刑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职权

摘要

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没收财产刑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职权: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对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罪犯没有依法予以执行,或者执行不当,或者罚没的财物未及时上缴国库的,应当及时通知纠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3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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