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号码: )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丙方: (身份证号码: )
鉴于:
1. 借款人 (以下称借款人)与甲方 、
居间人 (以下称居间人)于2008年 月 日签订三份协议,即编号为 的《
借款合同》、编号为 的《
房地产抵押合同》以及编号为 的《协议书》,并且办妥了抵押登记手续。
2. 根据上述三份协议,甲方向借款人提供人民币 元整(¥ 万元)借款(以下称借款)、利率为每月 %、借款人需向居间人支付中介费(以借款本金为基数,在借款
期间为每月 %、逾期则为每月 %)。
现甲、乙、丙三方在自愿、
平等及友好
协商的基础上,就三方共同出资以甲方的名义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合作内容: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共同出借该笔借款,并按出资比例分享上述三份协议的
权利义务。
二、 出资比例及
付款方式:
甲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乙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丙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
乙方出资款中的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汇入甲方的个人账户,再由甲方转付给借款人;丙方出资款中的人民币 万元(¥ 万元)整汇入甲方的个人账户,再由甲方转付给借款人。
三、 权利和义务:
1、 借款人实际还款时依据借款合同偿付给甲方的本金和利息、支付给居间人 的中介费总额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为甲、乙、丙三方的共同权益,由甲乙丙三方按实际出资比例和出资时间分享,三份协议中贷款人的
风险和
责任由甲、乙、丙三方按出资比例分担。
2、 若借款人分期偿还借款,则在款项到帐后当天立即根据上述约定按比例分配。
四、 争议的解决:
若因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
当事人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由甲方
住所地有
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管辖。
五、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 本协议壹式 份,甲、乙、丙三方各执 份, 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
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