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传唤通知书

  传唤通知书

摘要

 传唤通知书


┌─────────┐ ┌──────────┐ ┌─────────┐
│ ××××公安局  │.│ ××××公安局   │.│ ××××公安局  │
│传唤通知书(存根)│.│传唤通知书(副页) │.│ 传唤通知书    │
│ ×公预字第 号  │.│ ×公预字第 号   │.│ ×公预字第 号  │
│       男 │字│犯罪嫌疑人_年龄__│字│ 根据《中华人民  │
犯罪嫌疑人__女_│.│民族__      │.│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住址_______│.│现在住址______│.│第九十二条之规定,│
│单位及职业____│.│工作单位______│.│现传唤居住在 的  │
│传唤原因_____│第│送达处所______│第│于_年_月_日_时│
│应到时间_____│.│送达时间______│.│到 接受传讯。   │
│应到地点_____│.│          │.│         │
│批准人______│.│传唤通知书我已收到。│.│         │
│送达人______│号│          │号│         │
│填发时间_____│.│ 犯罪嫌疑人__   │.│ __公安局(印) │
│填发人______│.│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送达人__      │.│         │
└─────────┘ └──────────┘ └─────────┘
说明:该文书是公安机关为查明案情,传唤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案接受讯问的文书。刑事诉讼法第92条第1款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这里所指的证明文件就是传唤通知书。
  制作和使用传唤通知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要明确传唤的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得以传唤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证人提供证言。
  传唤通知书只能使用一次,而且每次传唤不得超过12小时。传唤过程中,不得采取派人押解、加带械具等强制办法。
  本格式是公安机关使用的传唤通知书。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离婚调解书下一篇行政赔偿申请书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0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法帮网
法帮网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