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国土资源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

  国土资源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

摘要

 国土资源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



  国土资复〔  〕 号

(被申请人):
(申请人)    对你机关(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于
  年  月  日依法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复印件)发送你机关,请你机关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对该行政复议申请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份。逾期未提交书面答复,未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撤销
  特此通知。

  附件:1.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复印件及相关材料
  2.空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
  3.空白授权委托书一份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下一篇国土资源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0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法帮网
法帮网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