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送合同的概念
运送合同是承运人和托运人约定,由承运人一方将承运的旅客或者货物及行李运送到指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一方则向承运人支付票款或运费的协议。运送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
运送合同的种类较多:①从运输对象来分,有货物运送合同和旅客运送合同。其中货物运送合同又分为普通货物、特种货物(如鲜活货物,易腐、易变质的货物等)和危险货物(如易燃、易爆、有毒的货物等)的运送合同;②从运输工具来分,有铁路运送合同、水上(海上、内河)运送合同、公路运送合同、航空运送合同等;③从运输方法来分,有单一交通工具的运送合同和两种以上交通工具的运送合同,即联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如铁路、水路联运、航空与铁路或公路联运等。其中联运合同中又可分为国内联运合同和国际联运合同。
二、运送合同的特征
1.运送合同是有偿的双务合同。
2.运送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但是,旅客运送合同则一般自旅客购得车票时成立,因此,它属于诺成合同。
3.运送合同大多具有格式合同的性质。
4.运送合同常涉及第三人(收货人)参加。收货人虽未参加合同的签订,但他对承运人可以取得权利,并且承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