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rl Nickerson Llewellyn,1893—1962,美国现实主义
法学代表人物之一。他一生任教于大学法学院,先后担任耶鲁、哥伦比亚、芝加哥三所大学教授,草拟了美国现行的《统一商
法典》。主要著作有:《棘丛——
法律及其研究》(1930年)、《美国的判例
法制度》(1933年)、《
普通法传统——
上诉审》(1960年)、《
法理学——现实主义的理论和实践》(1962年等)。卢埃林提出了现实主义法学的纲领:(1)现实主义法学是一场关于法律的思想和事务的运动。(2)现实主义法学认为法律是一个流动的概念,是实现社会目的的手段,因此法律的任何内容都必须受到社会目的和效果的检验。(3)为了研究的目的,现实主义法学主张一种把法律的实然与应然分开的态度。价值判断应该适应于实际需求的目标。(4)现实主义法学怀疑传统的法律规则和概念,它们的目标集中在
法院或人们实际上正在做什么,他们采用了“法律是法院将做什么的一般的预言”的理论。(5)现实主义法学坚持从实际效果来看待法律的发展。卢埃林对法律提出了非常宽泛的概念,认为法律就是解决社会纠纷的官方
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