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ellate Instance,上级
法院依法对上诉
案件进行的
审理。有些
国家实行
两审终审制,上诉审为第二审。有些国家实行
三审终审制,上诉审为第二审、
第三审。在采用两审终审制的国家,上诉审既对认定上诉的案件事实进行审理,也对适用
法律进行审理。在采用三审终审制的国家,有的国家第二审为实事审,第三审为
法律审;也有的国家第二审是实事审和法律审,第三审则是对某些特定案件的上诉审。例如英国,
上诉法院对不服
治安法官法院、
刑事法院判决上诉的案件进行上诉审,为实事审和法律审,但
上议院或者高等法院王座
法庭对不服刑事法院上诉审的判决而提起上诉的审理,只限于对某些特殊案件进行法律审。上诉审的范围基本分为两类:第一类,仅限于审理提出上诉的部分;第二类,不限于提出上诉的部分,而对全案进行审理。第二审一般要求
当事人及其
辩护人出庭,但各国具体情况不尽相同。例如,日本
刑事诉讼的第二审的控诉审,
被告人在
公诉日可以不到场。有些国家仅就文字资料审理,如日本上告法院依据上告要旨及其他文书,认为上告没有理由时,可以不经过辩论,直接判决
不受理上告。上诉审
开庭日不必
传唤被告人。上诉审法院庭审后,不论第二审或是第三审,一般对上诉案件做出三种处理:(1)对不具有法定上诉理由的,以
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具有法定上诉理由的,依法直接改判;(3)
撤销原判,发回
原审法院重新审理。中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上诉审为第二审。
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和
行政诉讼法分别对上诉审的程序做了具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