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V.Otto Friedrich Von Gierke,1841—1921,德国
法学家和
法律史学家。德国历史法学派内部一般划分为两派,一派是以
萨维尼为代表的罗马法支派,另外一派是以艾希霍恩为代表的日耳曼法支派。而祁克就是日耳曼支派一个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人物。在
公法理论方面,他批判了
自然法的理论,从社会团体的结构、生活和社会权威方面来解释法律,批判性地解释了人类社会、政治学、
宪法和
社团法的一般理论。在
私法方面,他反对德国历史法学派所谓日耳曼法来自于罗马法的理论,积极捍卫日耳曼法律的独特传统。在讨论
德国民法典草案时,他是
民法典第一草案(1888年)的坚决反对者。他认为该
民法典草案将罗马法的元素加进了德国本土的原则,从而破坏了德国法固有的基础。同时,他还是德国
现代宪法的奠基人,他的研究方法促进了法律社会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