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已经×年×月×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组于×年×月×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登记情况,包括公司名称:×××;公司类型:×××;法定代表人:×××;住所:×××成立时间:×年×月×日;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名称):×××;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
二、公司清算组已于×年×月×日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文号X)。清算组成员由股东×××、×××、×××等人组成,由×××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年×月×日通知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在×××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截止×年×月×日,公司资产总额为×××元,其中,净资产为×××元,负债总额为×××元。附《资产负债表》。
五、公司财产状况。附《财产清单》。《财产清单》内容包括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等。
六、公司债权债务状况。×××
七、公司资产总额为×××元,并按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1、清算费用;×××
2、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税款;×××
4、债务;×××
5、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截止×年×月×日,公司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剩余财产已分配完毕,实收资本为零。
清算组成员签字盖章:
×××公司清算组
经全体股东审查确认,一致通过该清算报告。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公司(盖章)
×年×月×日
关于北京市 *** 有限公司的清算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章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北京市 *** 有限公司股东于 2008 年 1 月 1 日召开了股东大会,大会决定解散公司并一致同意成立由张三、李四、王五组成的清算小组,公司清算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在《西江日报》刊登了一次清算公告,于 2008 年 1 月 1 日进行了清算,清算情况如下:
一、公司成立的情况
北京市 *** 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1 月 1 日成立,并于同日取得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注册号为:
8888888888888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张三,注册资本:100万,住所:北京市三他路1号,经营范围:生产于销售红木家具。股东出资情况:张三出资50万,占注册资本50%,李四出资50万,占注册资本50%。
二、公司运作情况
公司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已停止经营活动。
三、公司资产处理和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北京市 *** 有限公司2008 年 3月 1 日资产总额为50万元,负债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50万元,资产构成如下:
货币资金为银行存款人民币50万元。
公司无债权债务。
四、公司人员安置情况
公司已按规定解散全部员工并按规定进行赔偿。
附表:清算资产负债表
清算组成员签名:
200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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