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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消权

摘要

   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履行,而使其债务与对方债务在对等额度内相互消灭,包括法定抵销和约定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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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消权的概念编辑本段


  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履行,而使其债务与对方债务在对等额度内相互消灭,包括法定抵销和约定抵销。

抵消权的种类及行使条件编辑本段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抵销分为法定抵销(《合同法》第99条)和约定抵销(《合同法》第100条)。

  1、法定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到期债务,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其构成要件主要有:

  (1)须二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须双方所负债务种类相同。

  (3)须双方债务均到履行期,但债务后到期的一方放弃其期限利益的,应允许其主张抵销。

  (4)须双方抵销的债权、债务均是合法的,依法律规定或依债之性质不得抵销的不得主张抵销。

  法定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主张抵销的行为单方法律行为。法律规定,当事人主张法定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但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

  2、约定抵销是指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债权债务抵销,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但不损害他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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