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裂国家罪
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中国公民,也包括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注意分析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具有分裂国家的故意,客观上是否有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2.区分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分裂国家罪与背叛国家罪都涉及危害国家的领土完整问题,但分裂国家罪表现为将国家的一部分领土分离出去,破坏国家的统一,而背叛国家罪则是行为人与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出卖国家利益,卖国求荣的行为。二者在犯罪主体、客观方面的具体表现形式上都有所不同。
根据刑法第103、113条的规定,犯本罪,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本罪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