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摘要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经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集会、游行、示威的管理制度。
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行为人虽然有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行为,但没有拒不服从解散命令,或者没有造成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结果的,不应当以犯罪论处。
2.区分本罪与其他罪的界限。本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都具有聚众性,都可能发生于公共场所,都会造成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结果,区别的关键在于,本罪是以举行具有集会、游行、示威性质的活动为前提的。
根据刑法第296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目录

立案标准编辑本段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且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应当立案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从解散命令。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传授犯罪方法罪下一篇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1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rexinren
rexinren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法帮网
法帮网
超级管理员
最近编辑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