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摘要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刑事诉讼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1)行为人直接或者唆使当事人以外的人毁灭、伪造证据;(2)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3)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本罪犯罪主体特殊主体,仅指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主观方面是故意。要注意刑法第306条第2款的特别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根据刑法第306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伪证罪下一篇妨害作证罪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1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rexinren
rexinren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