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年龄的认定。刑法所规定的年龄是指实足年龄,而不是指虚岁。实足年龄以日计算,并且按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行为人分别过了14周岁、16周岁、18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才是分别已满14周岁、16周岁、18周岁。例如,行为人1980年1月1日出生,从1994年1月2日起,才算已满14周岁。
刑事责任年龄应当从出生之日计算至行为之日而不是结果发生之日。例如,行为人在实施杀人行为时不满14周岁但
死亡结果发生时已满14周岁的,不能追究行为人
故意杀人罪的刑事
责任。因为
犯罪是行为,
刑事责任能力是
辨认与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既然刑事
责任能力必须是“行为时”的辨认控制能力,那么,刑事责任年龄也必须是“行为时”的年龄;虽然行为与结果具有密切联系,但行为不包含结果,结果也不包含行为。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年龄不明的,可以委托进行骨龄
鉴定或其他科学鉴定,经审查,
鉴定结论能够准确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
犯罪行为时的年龄的,可以
作为判断犯罪嫌疑人年龄的
证据使用。如果鉴定结论不能准确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年龄,而且鉴定结论又表明犯罪嫌疑人年龄在刑法规定的应负刑事责任年龄上下的,应当依法慎重处理。
关于跨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犯罪,应当注意两种情况:(1)行为人已满16周岁后实施了某种犯罪,并且在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期间也实施过相同的行为。至于应否一并追究刑事责任,则应具体分析。如果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期间所实施的是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特定犯罪,则应一并追究刑事责任;否则,就只能追究已满16周岁以后所犯之罪的刑事责任。(2)行为人在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期问,实施了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特定犯罪,并在未满14周岁时也实施过相同行为,对此不能一并追究刑事责任,只能追究已满14周岁后实施的特定犯罪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