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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诉案件中的代理

摘要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3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有权接受委托人委托代为申诉。律师代为申诉,可以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以帮助司法机关及时纠正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通过律师的法律宣传,还可以减少无理缠诉。

申诉的情况比较复杂,所以律师在代理时应当慎重。首先要弄清案情,了解申诉人的申诉是否有道理,毫无道理的申诉不应代理。律师接受委托后,要认真研究判决、裁定书的内容,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定性上有无问题,之后要向申诉人了解情况和申诉的理由。必要时还可向有关人员调查。在全面弄清情况的基础上写出申诉书,送交有关司法机关。有关司法机关对申诉作出决定后,不论是决定再审,还是驳回申诉,代理工作即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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