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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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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分户条件编辑本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分户应按如下规定办理: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分户应按如下规定办理:

分户程序编辑本段



  (1) 公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2)私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公正书,以及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农村地区分户需要出具村委会同意分户的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户口迁移申请书编辑本段


分户申请书范本一

  xx派出所:本人xx,x岁,x省x县x乡人,与****年与***结婚,现我丈夫家住****,根据××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将我的户口从****迁到****。

  望早日批复!

  年 月 日

  分户申请书范本二


  本人李三,女,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440XXXXXXXXXXXXXXX,于XXXX年XX月XX日与李四(男,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440XXXXXXXXXXXXXXX)结婚,李四户籍地址为: ,并于XXXX年XX月XX日生育小孩XXX(男/女)。现已独立生活,为方便生活,特向贵所申请分户。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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