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Benedict de Spinoza,1632—1677,荷兰政治
法律思想家,无神论者。斯宾诺莎的主要著作是《神学政治论》。其主要论点,是论证资产阶级的政治法律主张和哲学观点。代表了早期资产阶级
民主派的思想。他的
法学世界观是在尼德兰资本主义关系发展中形成的。他否认神是自然界的创造主,认为自然界本身就是神。他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有其必然性,必须用唯物论的原则去研究这种必然性,只有这样,人们才能达到
自由,达到理想的生活。他的理论有很大的历史局限性,他并不否认上帝的存在,然而上帝又是自然本身。这种无神论又可称之为“自然神论”。斯宾诺莎在历史上第一次提出科学地解释《圣经》的方法。他认为,解释《圣经》的方法与解释自然的方法差不多是一样的,研究《圣经》只能以《圣经》为依据,而不能像神学家们和传教士们一样,援用迷信落后的方法,来
证明《圣经》的神圣性。斯宾诺莎的法律思想,都是建立在资产阶级
自然法和人性论的基石之上的。在《神学政治论》一书中,他周详地考察了神律(即自然法)的定义到人的法律与神的法律的划分;强调法律的作用及法律和
国家的关系;强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及一国统治者和人民都必须遵
守法律等思想。斯宾诺莎在研究律这个词义时,从两方面加以说明:第一,律这个词来源于“物理之必然”,是属于自然界的普遍法则,由此而成为律。换句话说,就是自然法。第二,由人的命令而成的律,实际上,就是指由人们制定的法律,即
成文法。再从两者关系研究,就看出自然法和成文法的关系,最后得出成文法是最重要的法律。斯宾诺莎把法律区分为人的法律和神的法律,简单说,就是人法和神法。在斯宾诺莎的法律思想中,强调在一个国家中服从法律的重要性。在一个民治的国家中,制定法律是经过全民的同意,所以被迫服从是不存在的。天赋
人权、
信仰自由和
言论自由问题也是《神学政治论》中的核心问题之一。斯宾诺莎的天赋人权理论,是建立在资产阶级人性论的基础之上的,而这种人性论又和资产阶级的功利主义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他断言:人人是两利相权取其大,两害相权取其轻。所以,人们总是在为自己争取最大限度的利益。国家的建立是由
理性和人类的本性
决定的。另外,斯宾诺莎还认为,在一个自由的国家中,每个人都可以自由思想,自由发表意见。斯宾诺莎的政治法律思想,在资本主义早期发展阶段,在反对宗教和中世纪神学的斗争中,曾起过进步作用,特别是他的无神论思想,其进步作用更为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