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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8年)

摘要

Constitution of the People,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部宪法,于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包括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旗国徽首都,共4章60条。这部宪法是在“文化大革命”结束不久后修订的,由于受当时“左”的思想影响和历史条件的限制,其具体内容不够完善,而且还残留着一些政治斗争的痕迹。例如,它强调要“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开展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坚持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对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公民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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