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ward of Civil Servants,对有显著功绩、作出重要贡献或有突出表现的
公务员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的制度。中国《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奖励的
条件是: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起模范作用的;在工作中有
发明、创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为
国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救灾抢险,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作出突出贡献或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或减少损失的;爱护
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重大成绩的;同严重的
违法失职
行为坚决斗争,有显著功绩的;工作作风得到群众广泛称赞,或在国际活动中争得荣誉等,都应该予以奖励。奖励主要有物质奖励、精神奖励和晋升三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