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指
国家依法对
公务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在德、勤、能、绩等方面作出客观分析和公正评价的一种人事
行政制度。现代世界各国都建立了比较健全的
公务员考核制度。多数国家是每年考核一次。并明确规定了考核的时间、内容、主管机关、评定等级、奖励办法等。建立和健全公务员的考核制度,除了能直接起到激励公务员的作用外,还可以
作为对公务员予以奖惩的依据和晋升的基础,也可作为调整其
工资、福利待遇的参考。中国公务员考核的内容概括为德、能、勤、绩4个方面:德是指公务员的政治思想品质、
法制观念和
职业道德;能是指其职业水平和业务技能;勤是指其工作态度、劳动纪律和事业心;绩是指其工
作成绩和效率。重点考核履行岗位
责任的工作实绩。考核一般由被考核者所在机关依法自行进行。各行政部门应建立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组织和
复核等工作。为
保证考核的公正、客观和准确,考核的实施应遵循公开性、重复性、代表性、针对性和可
申诉性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