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empting Act,又称“债的
免除”,“免除”。指
债权人抛弃其
债权以使债的关系消灭的
意思表示,是债消灭的原因之一。对免除
行为的性质,日本认为是
单方法律行为,但法国、德国和瑞士
立法认为是
双方法律行为,因为债的关系为双方
法律关系,不应忽视
债务人的意思,而且确实可能存在债权人免除
债务的行为实际却
损害了债务人利益的情况,采双方行为说就能通过债务人自己意思的参与达到保护债务人的目的。免除行为的
法律特征是:依单方行为说,为
无因行为、
无偿行为和
不要式行为,但债权人应有
处分债权的
权利和能力,即他必须是债权的合法的权利人并具有完全
行为能力;依双方行为说,仅为无偿行为。
免除的方法是:依单方行为说,债权人单方向债务人作出免除的意思或行为,只要足以使对方知晓即可产生债的免除的效果;依双方行为说,则必须双方意思达成一致,但可以附
条件和
期限,其订立
和解除适用于
合同的一般规定。
免除的效力是:免除的意思做出或达成协议时都不得再撤回,将导致债权债务的绝对消灭,
从权利也随之消灭;部分免除时,就免除的部分发生消灭的效力,但免除不能损害
第三人的利益,对
法律禁止抛弃的债权也不得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