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plicated Object of Crime,指被某一
犯罪行为同时侵犯的两种或两种以上具体的社会关系。例如
抢劫罪,不仅直接侵犯公私
财产权,也直接侵犯他人的
人身权利。在复杂客体中,各个客体有主有次,不能等量齐观。
立法者正是根据主要客体,把某一
犯罪列入某一类犯罪之中。例如,把抢劫罪列入
侵犯财产罪而不是列入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可见,主要客体是立法者在制定某一具体
犯罪构成时重点予以保护的社会关系,它有助于正确认识某一犯罪的性质;次要客体则是立法者在制定某一具体犯罪构成时也要同时予以保护的另一种具体社会关系。对于具有复杂客体的犯罪来说,除主要客体外,次要客体也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对于
定罪量刑也有
决定作用。以抢劫罪为例,如果某种
行为只侵犯
财产关系,而不侵犯他人的
人身权利,那就不成其为抢劫罪,当然也就不能依据
刑法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