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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罚追诉权

摘要

Right to Prosecute,简称“起诉权”或者“求刑权”。请求对犯罪分子予以刑罚惩罚的权力,是国家刑事司法权的具体体现,但也可表现为受害人个人的一种权力。在中国,有公诉案件自诉案件之分。前者的起诉权由国家检察机关行使,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事实和法律,对犯罪分子定罪判刑;后者的起诉权由被害人行使,指某些轻微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的案件,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定罪判刑。显然,自诉案件中的求刑权是个人权利,而不属于国家刑罚权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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