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wer Court,
司法组织体系中设置的最低一级
审理刑事、民事、经济等方面
案件的
审判组织。它审理的案件一般是根据
级别管辖的原则确立的。具体来说是依据案件涉及面影响比较小、
当事人所在地、
犯罪情节比较轻、可能判处较轻
刑罚等因素。在中国,初级
法院也就是
基层人民法院,通常设在市辖区,县和县级市。审判的案件是:刑事、民事、经济和
行政的
第一审案件,但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基层
人民法院如果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
民法院审判,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此外,还处理不需要
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和
刑事案件;指导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根据地区、人口和发案情况,基层人民法院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若干个
人民法庭。人民
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它的判决和
裁定,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当事人对初级法院所做的判决和裁定不服,可依法提出上诉;
人民检察院认为判决和裁定有
错误的,可依法提起
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