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ritten Decision on Recognizance on Bail,
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和
人民法院决定对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采取
取保候审措施时制作的
法律文书。取保候审决定书具有
法律效力,是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依据,也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
保证人担保或者交纳
保证金而取得释放在外、等候
审理的凭证。取保候审决定书主要包括:(1)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姓名,决定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公安、
司法机关负责人签名,注明日期;(2)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布该决定书的时间(年月日时分)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签名。取保候审决定书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保
证人宣布后生效,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
拘留或
逮捕的,则凭该决定书办理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手续,发给释放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