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pone Execution,推迟判决、
裁定执行时间的
诉讼行为。(1)在
刑事诉讼中,在法定不宜立即
执行刑罚的情况下,推迟
刑罚执行时间。刑事
诉讼中执行
刑罚的一种变通措施。大致有两类:一类是不须由被判刑人申请,由
法院决定;另一类是须由被判刑人申请,经法院批准。适用延期执行的情形,除
法律规定者外,一般有两种:一种是被判刑人有严重疾病;另一种是其他不宜立即执行刑罚的情形。延期执行的
期限,各国法律规定不尽一致。中国《
刑事诉讼法》没有对延期执行刑罚的问题做出具体规定。(2)在
民事诉讼中称“
暂缓执行”。指经申请人同意暂停执行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诉讼
行为。申请人可在被执行人提供或不提供
担保的情形下同意延期执行。法院可以据以决定暂
缓执行和暂缓执行的期限。中国《
民事诉讼法》中也规定有暂缓执行的情况。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
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
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
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
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在
司法实践中,暂缓执行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并与担保期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