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涉外行政案件

  涉外行政案件

摘要

Administrative Case With Foreign Elements,指由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和外国组织对中国国家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从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根据中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国进行行政诉讼,同中国公民、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中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国进行行政诉讼,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委托中国律师机构的律师。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涉外刑事诉讼下一篇涉外行政诉讼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0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法帮网
法帮网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