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istrative Case With Foreign Elements,指由外国
公民、
无国籍人和外国组织对中国
国家行政机关或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实施的
具体行政行为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从而向
人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的
案件。根据中国
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外国人、无
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国进行
行政诉讼,同中国公民、组织有同等的
诉讼权利和
义务。外国
法院对中国公民、组织的
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人
民法院对该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
权利,实行对等原则。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中国声明
保留的条款除外。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国进行行政诉讼,
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委托中国
律师机构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