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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最后陈述

摘要

Final Statement of a Defendant,刑事被告人法庭辩论结束后,表明自己对控告的最后态度并提出最后要求的诉讼行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刑事诉讼权利之一,也是其在法庭上直接行使的法定的辩护权。不论被告人在法庭调查或法庭辩论中是否行使过辩护权,都享有这种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审判员退入评议室进行评议并做出判决。如果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提出对案件有意义的新的情况,审判庭应当查明。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长宣布辩论结束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日本等国家刑事诉讼法也有同类规定。有的国家法律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时,不许向其提出问题。但是,如果被告人陈述时侮辱法庭和参加法庭审理的人员,或者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形,或者涉及与案件无关的情况时,法庭有权阻止其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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